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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蚕花地”民俗与文化空间

时间:2013年02月28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余筱璐点击:次 【字体:

 

德清县位于杭嘉湖经济发达地区,经济建设日新月异、新生事物层出不穷。与全国许多非遗项目的情况类似,在一个农村不断向城市化变迁的环境中,如何保护与传承好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是我们不得不认真思考探索的问题。
    德清县,1958年由德清、武康二县合并而成。“扫蚕花地”是起源并流传于德清一带的祀蚕、敬蚕习俗。作为民俗类项目的“扫蚕花地”,它的产生、它的生存必然与民俗环境、文化空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如何保护好“扫蚕花地”赖以生存的文化空间并在这个前提下探索一条恰当的传承路径,就成为当务之急。然而,由于“扫蚕花地”本身的特殊性以及人们对它认识的不一,使得在如何保护传承“扫蚕花地”的方针举措和具体做法上产生了值得商榷之处。“扫蚕花地”的特殊性究竟在于何处?如何针对“扫蚕花地”的特殊性采取恰当的保护传承措施?以下是笔者对此的粗浅看法,借此抛砖引玉,求正大方。

         对“扫蚕花地”的两种认识
   一、民间歌舞的“扫蚕花地”。
   将“扫蚕花地”看成是民间歌舞,有一定的历史原因。分析如下:
   1、“扫蚕花地”从业人员具有一定的表演性。
祀蚕、敬蚕作为一种普遍的蚕桑习俗,必然会产生依托习俗而“讨生活、收红包”的从业者。“据调查统计,德清县当时的《扫蚕花地》有七种不同的曲调,四种不同风格的表演、知名艺人二十余人”①。这种有唱、有形体动作的特点,容易使人从表演艺术去理解“扫蚕花地”。
   2、“扫蚕花地”曾改编为舞蹈搬上舞台。
   1958年,著名德清摊簧艺人杨筱天与县文化馆一起以“扫蚕花地”为题材编为《蚕桑舞》,参加地区、省民间音乐舞蹈会演,获创作、演出奖。
   3、杨筱天的“扫蚕花地”被收录入《民舞集成》
   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十大集成(志书)”编纂过程中,杨筱天演唱的“扫蚕花地”作为民间舞蹈收入《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浙江卷湖州卷》。
   二、非遗民俗类代表作名录的“扫蚕花地”。
   2006年8月,《扫蚕花地》作为“民俗风情类”项目公示为第一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2008年6月,《扫蚕花地》被文化部公示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类项目)名录。

如上,对“扫蚕花地”就有了二种历史解读。我们可以看到,将“扫蚕花地”看作“民间歌舞”的认识形成于我国尚未明确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之前的20世纪。而收入《民舞集成》有动作分解图示、38段歌词的“扫蚕花地”实际是以著名德清摊簧艺人杨筱天的演唱为主要蓝本的。
    杨筱天(1913-1986),女,德清县干山人。13岁向民间艺人福囡学唱“扫蚕花地”,16岁学唱湖州琴书,精熟湖州琴书、湖州三跳以及德清摊簧小戏。早年即加入湖州曲艺行会组织“明裕社”,与丈夫杨筱楼合演双档琴书以“双杨琴书”而著称。1950年参加戏改,1956年与丈夫组建德清县湖剧团,曾任浙江省曲艺家协会理事、德清县曲协副主席。杨筱天演唱的歌词达38段、动作丰富优美, 以她多才多艺和深厚的艺术功底,“扫蚕花地”被收入《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浙江卷湖州卷》是无可厚非的。然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已深入民心的今天,我们再去回顾“扫蚕花地”的表演形态,不难发现:它既不是一个舞种,也不是一个舞蹈。旧时每年正月及清明期间,民间各种“讨生活、收红包”的半农半艺的从业者,他们各人的表演技艺是各不相同的。无论哪种“扫蚕花地”艺人,若无蚕桑文化空间背景,若无祀蚕、敬蚕的习俗为依托,他们就失去了生存的基础,“扫蚕花地”也就不复存在。或者说,我们可以将杨筱天等人以“扫蚕花地”蚕俗为题材的演唱取名为“扫蚕花地”,却不能将“扫蚕花地”习俗片面地理解为就是杨筱天等人的演唱与表演。所以,“扫蚕花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门类中作为“民俗类”列入国家级名录是符合事实的,也给我们如何全面地保护、传承“扫蚕花地”习俗提供了最好的启示。

      “扫蚕花地”与民俗文化空间的关系
    一、“扫蚕花地”产生的民俗背景。
    德清自古为蚕桑盛产之地。据康熙十二年《德清县志卷四•食货考•农桑》:“栽桑一事。明洪、永、宣德年间敕县植桑,报闻株数,以是各乡桑柘成荫,蚕缫广获。今邑中,穷乡僻壤,无地不桑;季春孟夏时,无地不蚕。”明清以来,富足的江南地区早已高度市场化,农民依靠蚕丝劳作获得市场交换的生活资料,是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蚕茧高产成为蚕农的最大心愿。在这种背景下,逐渐形成了一个庞大的“蚕花”习俗体系。如年三十的“呼蚕花”、蚕丝丰收后的“吃蚕花饭”等。又如德清婚俗中“定亲”时要“送蚕花”(即送一张蚕种或几条蚕作为定亲信物),男方母亲用红色丝绵去接,称“接蚕花”,在“讨亲”时,女方长辈到河边打一桶水,称“拎蚕花水”等等。历代德清县志对蚕俗也有记载,有的延续至今。如在丧礼和谢神仪式中则有“讨蚕花”习俗(俗称“讨彩头”或“讨吉利”或“喊好”)。“清明后觉海寺有香市,村农妇女结伴成群,曰‘轧蚕花’”②,“清明……农桑家浸谷种燠蚕子祀灶……又食螺蛳谓之‘挑青’,即以其壳撒屋上,谓之‘赶白虎’,盖祛蚕祟也”③ 等。另外,乡间或建先蚕祠,村落祠庙几乎都有马鸣王神像。“扫蚕花地”正是在这样一种与蚕桑生产或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文化空间中诞生并兴盛起来。
    二、“扫蚕花地”产生的直接因素。
   “扫蚕花地”或“扫蚕花”产生的直接因素,与祀蚕敬蚕仪式以及“掸尘”“扫地”习俗有着直接的关系。
    传统养蚕,极为不易。蚕性娇柔,极易发病,“然此虫灾多,在深秋最难补救” ④,而旧时亦无先进科技育蚕技术,所以蚕农往往将企盼“蚕花廿四分”的美好愿望求助于神灵。清明前后,农户抬马鸣王菩萨和五圣菩萨出殿巡游,家家户户将蚕茧或丝状的青团以及三碗茶水和三碗糖水作为祭品点上香烛祭拜,企求自家的蚕茧丰收。据民国《德清县志卷四•食货志•农桑》:“蚕前有礼拜经忏者谓之‘蚕花忏’”。除了“马鸣王菩萨宝忏”,今日农村遗留着诸多口头“蚕花经”。“蚕花经”,是流行在德清民间的祀蚕韵文,内容中心为“讨好”。笔者曾在德清东部等乡镇见到村中老太太聚在一起念“蚕花经”,内容有“阿弥陀佛要念九里经,马腰山上出经心,一脚踏来蚕花地,保佑龙蚕超百斤,南无阿弥陀佛,初一月半要张太平香,前门后门进蚕香,进了蚕香进福寿,子子孙孙寿命长,前头要摆珍珠筒,后头鲜花朵朵开”等词。
    “掸尘”,主要集中体现在过年习俗之中。如在德清东中部农村,至今仍遗留腊月廿三“送灶日”“掸尘扫房子”的习俗,寓意是“把一家的穷运和晦气扫出门外。”所以,过年时节沿门而唱的“扫蚕花地”艺人与“掸尘”风俗关系密切。与“掸尘”相比,清明育蚕之前的“扫地”则更为重要。因为“蚕出生时,忌屋内扫尘,忌敲击门窗,忌哭泣,忌淫秽,忌烟酒毛发酸辣香臭各气,忌猛风烈日。蚕喜静恶闹,忌新漆油器”④,“清明后数日,通邑以育蚕为务。门上插桃枝,垂芦簾,禁往来省视,谓之‘蚕禁’” ⑤。所以,家家户户在育蚕之前要对蚕室、蚕具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称为“扫地”。又德清县中西部层峦叠翠,历来盛产竹木,以竹梢为主要材料的笤帚是人们生活必不可少的生活用具。所以,“生活常用品”加上“蚕前”的“礼拜经忏”和“扫地”,成为“扫蚕花地”名称和主要表演道具的由来,也是产生“扫蚕花地”从业人员的最直接原因。
    三、“扫蚕花地”兴盛的直接因素。
   “扫蚕花地”的兴盛离不开艺人推波助澜的作用。一方面,他们善于灵活运用掌握各种艺术形式即兴表演,感染老百姓。职业或半职业的“扫蚕花地”艺人往往身兼多职,如杨筱天既是“扫蚕花地”艺人,也是德清摊簧小戏和湖州琴书艺人。二,艺人具备表演和演唱多种词曲的能力。如上世纪八十年代收集到的郁云福艺人演唱的“扫蚕花地”,曲调为“春调”(即“孟姜女”)的变体,其歌词“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是《千家诗》中必收的古诗,广为流传,早期的小戏中影响最大的《庵堂相会》开场也用这四句,同时他也能唱地方曲艺和山歌小调,如小调《十八摸》、《采花闹五更》,三跳《倭袍堂书》等等。三,“扫蚕花地”表演丰富多姿。有左手拿柏树枝作“摇钱树”、右手执帚,另一人敲锣,两人交替走“8”字步的“扫蚕花地”;有一人肩挑箩担,上置马鸣王菩萨、红烛,沿门敲锣只说不唱由村民施舍红包的“扫蚕花地”;也有一人身背布袋手拿小帚,到各家门口做简单扫地动作,口念吉利韵白的被称为“扬扫地”的“扫蚕花地”。另外,笔者在2011年5月采访德清摊簧小戏艺人朱子松(1953-)时了解到,有一种边唱边用两把小型扫帚甩(类似杂耍中的甩“流星”)的“扫蚕花地”。另一方面,艺人精彩和艺术化的表演内容吸引并成为民众不断效仿的对象,为此,“扫蚕花地”逐渐成为一种更深入更广泛流传的风俗。

     “扫蚕花地”民俗的沿习展望
    现代农民生活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新农村建设使得部分农民入住城市或城乡结合处不再从事养蚕,一些农民就地重建或搬迁至统一划一的新楼房,在春季只养一两张蚕种等。随着土地的丧失,养蚕收益不高,又受周边环境污染的影响,昔日家家养蚕的盛况不再重现。年轻人多弃农务工或弃农经商,对传统养蚕十分陌生。加之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蚕神俗信仪式的消沉,以往集中在过年和清明期间以“扫蚕花地”为“讨生活”的方式今日也不复存在。面对此情此景,是不是说“扫蚕花地”习俗将难以沿习而从此消亡了呢?笔者的答案是:否。随着政府的日益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正逐步加大。保护意识深入人心,传承基地四面开花,人们的思想进一步解放,为“扫蚕花地”民俗的沿习创造了广阔的天地。
    笔者经常走访于德清县的各个乡镇,亲眼所见许多蚕花习俗如谢菩萨仪式中的“讨蚕花”形式至今仍广泛流行,深受老百姓喜爱。2011年清明期间,笔者在德清县中部三合乡塘泾村举行庙会活动时采录到民间戏班子表演的摊簧小戏《卖花》,艺人在开场和结尾皆有韵白:“首先,预祝养蚕的人蚕种每张超两百斤,做生意的人一本万利,保佑村坊上,四处平安,人口太平。(开场白)”“好笑好笑真好笑,卖花不卖作摊簧,银子送来三百腔,谢谢在座观众朋友,看得俺个小戏么,祝大家,出门碰着摇钱树,进门得着聚宝盆。(结尾白)”又如“撒蚕花”,在历届新市蚕花庙会上每当“蚕花娘娘”巡游沿街抛洒糖果和“蚕花”时,群众就掀起“接蚕花”的热潮。2011年4月2日清明前夕,新市蚕花庙会中由传承人徐亚乐精简提炼后的“扫蚕花地”表演把开幕式推上了高潮,当表演者娄金连和杨佳英表演完“扫蚕花地”,随着音乐走到台下向人群抛洒手中蚕匾上的纸“蚕花”时,民众激动地蜂拥而上,最后连固定在蚕匾上的纸花都一抢而空。这说明,在蚕桑文化这个大的文化空间背景下,在寓意吉祥幸福的“蚕花”习俗中,保护和传承具有现实价值和意义的“扫蚕花地”依然具有广阔的生存空间。

   结  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一、“扫蚕花地”表演形式多样,包括著名艺人杨筱天嫡传的“扫蚕花地”歌舞在内,均是民俗“扫蚕花地”的一部分。传承好这些歌舞形式固然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不能局限于此。否则,“扫蚕花地”将脱离民俗的根基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二、作为国家级名录的“扫蚕花地”,指的是以“扫蚕花地”为代表的“蚕花”习俗,而非特指以“扫蚕花地”命名的民间舞蹈。只有对“蚕花”习俗进行全面保护才能使“扫蚕花地”如鱼得水,永世常青。

如果说“扫蚕花地”是一朵朵盛开在德清大地的鲜花,那么民俗的文化空间就是朵朵鲜花生存的土壤,而民间的祀蚕、敬蚕习俗就是这片土壤的“地力”。我们要保护、传承好“扫蚕花地”这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鲜花,就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不对无害的祀蚕、敬蚕习俗横加干涉,给民俗文化空间的土壤一个良性的文化生态环境,那么,“扫蚕花地”这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鲜花就一定能永葆青春。

注:
①《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浙江卷湖州卷》14页。
②《民国德清县志卷二•舆地志•风俗》
③《道光武康县志卷五•地域志•风俗》
④《民国德清县志卷四•食货志•农桑》
⑤《道光武康县志卷五•地域志•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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